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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田登担任郡守,为人专制蛮横,因避讳,不许百姓言“登”,因登和灯同音,于是点灯就成了“点火”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触犯的人都遭到鞭打,全州城里的人都称“灯”为“火”。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,官员在州城里贴出告示,说:“木州照例放火三日”。当地的老百姓,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!”
放火三日(古文翻译,原文)
原文:
《老学庵笔记》 陆游
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,许人入州治游观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故语云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: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。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田登是一个欺压百姓,为人心胸狭隘,专制蛮横的人。
原文:田登作郡守,怒人触其名,犯者必笞,举州皆谓灯为火。值上元放灯,吏揭榜于市,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俗语云,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本此。
译文:宋朝田登做州官,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“登”,因登和灯同音。于是点灯就成了“点火”。元宵放灯就只好“本州依例,放火三日”,吓得百姓四散。这就是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”的由来。
(选自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)
注:作郡:做郡太守。、讳:避讳。、笞(chī):用鞭、杖或竹板子打。许:准许、榜:公告牌、遂:于是。、谒:高挂
扩展资料
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。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"登"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"登"字同音的字。只要是与"登"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"侮辱地方长官"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不小心说到与"登"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?
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,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照例要提前贴出告示,告知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。告示怎么写呢?用上"灯"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"灯"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"灯"字改成"火"字。
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"本州照例放火三日"。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
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说:"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"
参考资料:百度百科—放火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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